客观地说,如果单纯的把工行网银被盗事件简单的看成是工行或者工行网银用户在安全保密方面存在着纰漏,绝对是不全面和不公正的,因为我们在这里忽略了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就是“网络”,正是因为有了网络,才可能让那两百多人过百万的钱款被“骗”走、才可以让11岁少年身在家中就可以利用假银行套取他人钱财,更为可怕的是当各种办理银行卡、盗取网银的技术,甚至是贩卖制造银行卡的消息通过网络四处传播的时候,我们有理由责问:现在网络都给了我们什么?
“网络钓鱼”也好,公开叫卖盗取技术也罢,试问如果没有网络,这些现象会存在?会这么猖獗么,当然假设的东西总是假设的,不能取代现实里已经和即将发生的那些事件,就涉及银行储户财产安全这一问题来说,现在的网络所能提供的平台已经不再是安全和便捷,这是不争的事实,尽管一些银行在当事以后一再声称自己的网银系统是安全没有漏洞的,但是从他们不断推出的新的加密防盗措施上又真实的反证着那种说法的不可信,最起码来说,当网络和网络技术在安全性方面越来越脆弱的时候,基于它的各种应用真的再没有多少保险系数,特别是当把“人的因素”以网络方式捆绑进来的时候(例如黑客、网银盗取技术职业售卖者、银行卡制造贩卖者甚至是各种银行“内鬼”等等),谁敢说还有安全?
很现实的,现在利用网络串联犯罪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尤其是基于各种网络沟通工具(例如电子邮件、IM即时聊天工具甚至BBS博客等)的“交流”,已经让网络成为了类似网银被盗一类犯罪行为前期和过程的一种必备的辅助手段,而这,似乎除了是对网络安全性和法理性的考验以外,更是对人如何利用和使用、特别是如何给网络再加上一张网(技术的和法律的)的可行性的最大的一道命题。
网络是自由的,但是在各种“隐私门”、“博客门”和“安全门”事件面前,我们不得不遗憾的看到网络的另一面,那就是在脆弱的安全性和越来越没有隐私的网络平台上,亿万善良无辜的网民正在成为各种隐私者、商业利益者和各种犯罪分子刀毡上“待宰的羔羊”,而诸如工行网银被盗行为,只不过是这种“刀毡”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以。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网络的安全也是相对的,尤其是当一些技术者沦为反面角色的的时候、当一些人蜕变为行业的“幕后交易者”的时候,网银被盗事件的重演并没有什么不可能,至于如何整治预防,想来除了让网络和各种网络应用从技术方面更加的可靠安全以外,我们更应该加强和完善对人的法律的规避监管,尤其是两者的结合更是必须。
非常现实的,网银被盗事件绝对不是一种孤立发生的事件,他是需要各种因素都具备的时候才能发生出现,推而广之,当网络无所不在的时候,任何的犯罪都可能会借助于网络,而这除了是对网络和网络技术的一场大考,更是对我们道德与法律水准的考验,但是不管从哪一个方面做答,我们都不应该抛弃最根本的,那就是如何的“管人”!
情势之下,现在不管对网络还是对人,都需要再建一张“过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