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一词源于英文Hacker,原意指热心于电脑技术,并对电脑技术有着超常把握能力的高科技人才,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诞生之初,黑客代表着一种荣耀,一种美好的传统,他们是挑战权威却奉公守法的网络英雄。
上世纪50年代,黑客们编写出的程序代码就像艺术家的作品,足以令整个行业尊敬和推崇。也正是这批掌握最先进技术的黑客把高高在上的电脑、互联网推进了“个人时代”。
当IBM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工业电脑时,向来喜欢挑战权威的黑客们认为电脑不应仅属于高级专业人员所有。于是,黑客乔布斯和他的伙伴们在车库里攒出了世界第一台个人电脑,从此改变了普通大众获知信息的方式。这些给更多人带来新技术体验的黑客还包括微软的盖茨、自由软件之父Stallman等。
电脑病毒无疑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黑客作品。但是黑客制造病毒的初衷却只是善意警示电脑系统的漏洞和缺陷,促进系统臻于完美。如果纯粹以技术角度评判病毒的话,或许可以称赞其在诞生之初的美,那是一种精密逻辑思维构筑下的严谨之美。客观地说,电脑病毒早期的发展对电脑技术的进步不无裨益,因为它总是带着一种对于新技术的追逐。
第一个网络病毒莫里斯蠕虫的分布式编程思想为日后Google等搜索引擎的出现打下了基础。Windows时代最经典的CIH病毒所采用的将自身分解再组合技术、直接读写主板芯片技术、驱动技术、驻留内存技术等都的确无与伦比。以至于日后,无论是核心程序员还是系统分析员都要把CIH当作入门的必修课。
然而到了今天,黑客群体逐渐开始分化。一些黑客开始入侵政府部门网络,甚至把大笔美元从银行转到自己的账户中。有的还借助互联网释放传播电脑病毒,为全球互联网用户带来麻烦和损失。
有“世界第一黑客”之称的Mitnick,15岁时便成功入侵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主机,还破译了美国太平洋电话公司的用户密码,成为第一个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通缉的黑客。随着电子商务、公司信息化的普及,一些黑客不再仅仅是为了在互联网上扬名立万。于是,单纯攻击开始转向非法牟利。他们利用编写的“蠕虫”和“木马”程序,盗用银行卡和其他金融信息;还利用互联网漏洞劫持一批电脑组成“僵尸网络”,随意发送垃圾邮件和攻击公司网站,进行要挟勒索。
当越来越多的黑客背离当初的“黑客道德”时,人们早已忘记黑客曾经是电脑革命的英雄。黑客一词也偏离了最初的含义,泛指那些自恃技术优势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的不法分子。
笔者无意美化黑客的形象,而是缅怀黑客在诞生之初那份单纯追求技术进步的积极精神。在这个互联网越来越像淘金产业而非技术产业的今天,“技术”已经渐渐抛弃了其曾经的单纯和圣洁,而变成了居心叵测之人非法牟利的手段。倘若越来越多的黑客“还原本性,弃恶从善”,不失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