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厂商查杀数百款恶意软件的活动仍在继续,但是,它们被法院认为涉嫌不正当竞争,而反流氓软件联盟的诉讼也频频败诉。一时间,虽然奇虎与CNNIC的口水仗依然吸引着外界的眼球,但打击流氓软件的运动似乎陷入僵局,安全厂商查杀恶意软件也面临法律风险。
反流氓软件诉讼为何频遭败诉,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专家观点:
■流氓软件这个词在法律理性中已经被消灭了,这个词具有很强烈的贬义。
——胡钢
■安全厂商不应该过激的认为所有插件都是恶意软件。要与病毒区别对待。
——孙彦
■大家叫骂的原因就是没有标准。——刘德良
“恶意软件”一词未获法律支持
代理奇虎和安博士案件的知名律师于国富在回顾案件时说,作为被告的安全软件厂商,把绝大部分的力气用来证明它查杀的软件是不是具有恶意软件或流氓软件的特征,而法院的判决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的,在目前法律缺位的状态下,不管它是不是具有恶意软件的特征,都不能把它叫做“恶意软件”,因为“恶意”是形容词,有贬损竞争对手之意,安全厂商因而败诉。
于国富律师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本来希望法院能对恶意软件的行为和影响进行判决和认定,结果并不是这样。从目前的判决结果来看,在法律没有规定“恶意软件”这个词时也不允许厂商使用这个词,除非大家今后都不查杀恶意软件了,否则就面临着法律风险。两起案件中,尽管安全软件厂商都把查杀出的所谓恶意软件的卸载权利交给用户,让他们自己选择是删还是留,但因为都是软件厂商,而软件厂商之间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性,就可能被判断为竞争对手。说对手是恶意软件,就被认为是贬损对手的不正当竞争。
案件目前最新的进展是,安全厂商在败诉之后都提起了上诉,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反流氓软件联盟举证成薄弱环节
网民的起诉同样也是败诉,反流氓软件联盟对中搜、雅虎的起诉都未获法院支持。
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证据不足。反流氓软件联盟代理律师黄锦深说,起诉的这几个软件都存在着不能卸载、无法安装以及篡改注册表等问题,当时向法庭举证,我们主要是把公证书作为证据。联盟技术人员和律师缺乏有效的沟通,存在一些纰漏和无法解释的问题。法院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能保证所使用的电脑是不是毫无瑕疵,使用的软件是不是正版,查杀工具有没有取得权威机构认证,这些软件和所有软件之间存不存在冲突。
借杀毒软件反流氓软件不可取
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德成说,“我不主张通过反病毒软件来反流氓软件。作为消费者,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更多应该确定恶意的事实,比如说拦截浏览器,这种事实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证明,比方说我在硬盘某个部位被强行安装恶意软件了,就可以查到。不是通过安装反流氓软件,来认定电脑里存在什么流氓软件。这种证明方法,从司法角度来讲不可取。”
“要强调事实。从诉讼角度来讲,让诉讼请求更具体,更小,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一个判决,再以判决作为基础,完善反病毒软件的一些行为。”李德成律师建议。
事实上,围绕谁是流氓软件的问题,奇虎作为查杀一方,与雅虎以及CNNIC,爆发了激烈的口水仗。直到现在,唇枪舌剑依旧往来频繁。
恶意软件
认定标准要权威化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分析,大家叫骂的原因是没有标准。是非的认定涉及恶意软件的标准问题,得由权威的组织来发布。安全厂商不具有这个权威性。目前关于恶意软件的标准有了,但没有权威的认定。
中国软件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孙彦律师认为,安全厂商不应该过激的认为所有插件都是恶意软件。要与病毒区别对待。因为某些功能对用户确实很有帮助。今后可以把恶意软件称为“安全性未定软件”,把选择权和判定权交给用户。
孙彦特别用安全卫士360的推出者、奇虎董事长周鸿祎制造的3721插件举例说,“因为用户在上网过程中,不是说没有任何需求的,比如大家不愿意输入网址的话,直接到地址栏输入网站中文名称,就能找到网站。所以当用户选择3721的时候,它不一定是恶意软件。”
恶意卸载他人软件本身就是恶意软件
互联网协会此前公布的恶意软件定义,并未被法庭采用。参与了恶意软件定义的知名互联网问题专家胡钢律师说,中国互联网协会恶意软件的定义,本身是互联网行业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为相关的立法活动打下一个基础,或者是一个调研的活动。法院审理案件,依据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同时参考互联网协会的观点。
胡钢律师说,如果一个软件没有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就卸载他人软件,这种软件本身就被互联网协会认为是恶意软件。如果一定说别人是恶意软件,很可能会在相应的反不正当竞争的诉讼中败诉。流氓软件这个词在法律理性中已经被消灭了,这个词具有很强烈的贬义,所以在法律上使用流氓软件这个词,显然不可以。恶意软件监管权的归属应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
反流氓软件联盟筹备海外诉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奇虎,还是安博士,败诉后对于上诉的前景都表示乐观。奇虎负责人齐向东说,“二审判决下来后,不到一周时间,我们和雅虎都在互联网协会的反恶意软件自律公约上签字,说明我们都认可恶意软件是专有名词。如果法院把恶意软件作为专有名词来看,我们相信在高院上诉能赢。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是恶意软件。”
目前,金山、江民等安全厂商联合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加快流氓软件定义以及治理方法的立法步伐,并呼吁执法机构追查流氓软件制作者,并予以严惩。反流氓软件联盟向海外发起诉讼已经在积极筹备中,据联盟发起者董海平称起诉的对象是雅虎。信报记者 贺文华
【记者观察】
别把反流氓软件变成“对咬”
在网民不堪数百款流氓软件骚扰的时刻,他们曾为站出来振臂一呼的“义士”鼓劲加油。但随着事件的演进,让旁观者也陷入了迷局。
从雅虎和奇虎的口水战,到双方互诉,再到后来雅虎赢了奇虎,曲折程度绝对不亚于连续剧。这还不算大结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CNNIC因为怀疑恶意软件MY123与奇虎360卫士有微妙的关系而接连发表声明,并称奇虎根本没有报案追查这一恶意软件的作者。奇虎则回击CNNIC本身的客户端软件就是流氓软件。
奇虎负责人齐向东说,与CNNIC口水仗之后,安全卫士360的下载量迅速增长了50%,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律师胡钢说,没错,但群众也是盲目的。
虽然很多看客没有身在此山中,但已经分不清楚究竟谁是正义,谁是邪恶的了。也就是说,谁是流氓?到现在,反而成了一个问题。
有一点可以肯定:互联网是个名利场。有人通过口水仗获得了商业利益,提高了知名度,有人凭借打官司为自己正了名,还有人借着反流氓软件一夜走红,化身正义而赢得了全国网友的拥戴,今后还可以靠此创收。大家各得其所。被困在网中央的是网友。尽管没有企业承认自己是流氓,但流氓软件还很猖獗。
反流氓软件需要立法的支持,需要权威部门的技术性鉴定,需要网民的监督,需要严惩制造者,需要斩断上下游的产业链条,总之,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但江湖中的高手们请饶了网民,多数人只想干净地上网,希望看到互联网业界为此拿出实际行动,而不是糊里糊涂地卷进一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