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被网民发帖称“性走红” 被告认为原告涉嫌炒作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 因不满网民发帖污蔑自己靠卖身获签约机会,“天涯红人”青年歌手张可可以天涯社区的管理者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涯公司”)未尽审查、监管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失费。昨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可可是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去年4月,她推出《可不可以这样用心去爱》,并在天涯社区秀出自己的照片,成为继二月丫头后的又一天涯红人。张可可此次起诉称,去年5月,一个名叫“菜霸”的网民在天涯社区发表帖子,指名道姓地称她是靠出卖身体才获得签约的机会。张可可认为,“菜霸”的不实帖子侵害了她的名誉,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创伤。海南天涯公司作为天涯社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尽合理审查、监管的义务,没有及时删除侵权文章,致使谣言在网上流传。她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为她恢复名誉,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她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昨天开庭时,海南天涯公司的代理人辩称,天涯社区有完善的信息内容过滤机制和网友内容投诉机制,技术平台会自动拒绝一些有侮辱性质的词语,如果观看者认为帖子有不当之处,也可以向网站版主投诉。该代理人认为,张可可具有炒作的嫌疑,因为在“菜霸”发帖后,张可可没有积极和被告联系要求删除帖子,而是迅速与媒体联系,对相关言论进行渲染和报道,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代理人同时表示,天涯社区没有对张可可侵权的故意和过失,海南天涯公司在得知张可可要起诉后,及时将帖子删除,且该帖中并没有使用张可可的真实姓名,因此该帖并没有使张可可的社会评价降低。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