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信息时代。而信息的快捷传递离不开信息高速公路——国际互联网。自从1969美国诞生了计算机联网系统以来,互联网迅猛发展,现已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人们越来越习惯在网上聊天、买卖、娱乐……然而,互联网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或将网络作为攻击的目标或将网络作为犯罪的工具,网络犯罪呈现出上升态势。
网络时代里每个网民都有可能遭遇的噩梦首先是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和蔓延,病毒给个人和企业用户带来的损失已经不可估量。据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计表明,来自个人用户及中小企业的病毒求助呈增长趋势,始终占总报警量的30%左右,计算机病毒感染率居高不下。从病毒造成破坏的情况来看,系统无法使用、网络无法使用、浏览器配置被修改、数据部分丢失是病毒的主要破坏方式,其中针对网络的破坏呈现上升趋势;从病毒类型来看,主要以各类蠕虫和木马病毒为主;从病毒传播途径来看,通过网络下载、浏览以及即时通讯工具进行传播和破坏的数量明显上升,利用局域网传播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
除了黑客的攻击、病毒的蔓延,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多。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商品却收不回货款;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在网络上肆意污辱、诽谤他人成为常态,网络经常沦为进行人身攻击的工具。甚至有犯罪专家称,再过若干年,经济犯罪将都是网络犯罪,因为几乎一切工商行为都离不开网络。而一些网上社区也成为犯罪的温床。
网络犯罪丛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记者从我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了解到,2006年,我市共受理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8270余起,总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62人,缉捕网上逃犯151名。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网络犯罪形成以下特点:一是网络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网络犯罪的最初表现形式,以黑客行为居多,主要表现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犯罪对象及领域蔓延,如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的犯罪增多,并逐渐表现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二是犯罪行为日趋明显化。随着网络使用日趋大众化,网络技术犯罪在网络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针对社会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犯罪手段也较以往更容易识别,行为表露,容易发觉。三是犯罪结果多元化。目前我国既存在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犯罪,也存在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犯罪行为。
由于网络犯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所以目前的网络犯罪正在从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其次,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攻击对信息网络的破坏日益严重。记者了解到,目前,所谓的网络黑客并不需要高深的专业知识,只要具有初步的计算机常识,会利用简单的工具,按照软件的提示进行操作就足以对信息网络进行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犯罪的门槛。前段时间,我市某企业网站受到黑客攻击,服务器上的所有文件被删除,经杀毒后原网页文件也无法完全恢复,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才恢复正常工作。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是两个年纪不到20岁的年轻人,并没有进行过专业学习。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网络犯罪出现了值得注意的动向。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案件十分突出;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利用网络非法传销的案件增多;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案件增幅较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也在增长。同时,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也在持续上升。
公安机关认为,要打击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做到“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犯罪。网络犯罪是以网络为依据的,计算机系统越安全可靠,违法犯罪的发案率就越低。打击网络犯罪,首当其冲的是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
二是加强对网民的法制教育。既要增强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自觉守法,同时又要增强广大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网上自我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网络警察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极大部分地市都已建立了网络警察的专业队伍,而县市一级的网警队伍也正在积极地组建。
四是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尤其是电信部门与警方的积极配合。信息产业界的支持,对于警方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极为重要,可以为警方提供和改善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提高警方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由此看来,网络犯罪的滋生并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只要各地区、各部门都负起责任,一定会有效地改善目前的状态,以减轻互联网时代的噩梦给网民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