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民龚勇的信用卡被盗刷后状告商家一案日前得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商场须承担六成责任。这一判定在给失主龚勇带来欢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个巨大的风险——多数商家审查签名责任的能力能否经得起考验?
签名信用卡被盗刷
今年4月5日下午6时许,龚勇与同事在长沙一酒店就餐时,手机突然响起,短信内容提示他的信用卡刚消费5646元。
他立即检查口袋,发现信用卡不见了。
龚勇立刻向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信用卡服务中心挂失。中心工作人员查验他的身份之后告知:龚的信用卡已产生了两笔消费成功的记录。
在信用卡丢失的第三天上午9点,龚勇与派出所民警一起调出了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的银行存根发现,该卡消费地点是在长沙芙蓉路和五一大道交界处的百盛商场。下午6点50分消费了150元。6分钟之后,该卡又消费了5646元。存根复印件表明,龚勇丢失的信用卡被人累计消费了5796元。
“这是一张签名就可消费的贷记卡。”龚勇称,“卡的背面有我的亲笔签名,只需对照签名笔迹就可以验证真伪。”
龚认为,商场的收银员没有认真识别消费存根上的签字导致了他的损失。“如果收银员稍微认真一点点,就可以阻止这样的非法消费。”
该商场负责此事的邵经理认为,第一责任人应是持卡人:“他没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他是一个成年人,是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应为自己的疏忽负责。”
邵表示,丢卡人常有,但龚勇这样的情况,该商场还是第一次碰到。
对于信用卡采取签名的方式来消费,邵经理也有自己的看法,“我本人就能写几种字体,每次写字的字体都有一定差别。如果因为笔迹有差别,工作人员就拒绝消费者消费,消费者肯定会投诉我们。”并且收银员已审查过了,但并没有看出区别。
法院:商场未尽审查义务
由于多次上门协商没有结果,龚勇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该商场主管单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他5796元。此案于4月26日立案。
龚勇的代理律师李志员认为,依照有关法规和发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中国银联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信用卡消费凭签名验证身份,签名同密码一样具有相同的安全保障功能,商家未审慎核对持卡人在卡的背面的预留签名与现场签名的笔迹,就类似于没有输入信用卡密码就让人消费一样。
7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百盛未完全尽到审核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预留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导致龚的财产受到侵害,百盛应就此承担民事责任。而龚作为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也存在未妥善保管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此案中百盛的过错大于龚勇,故应承担龚60%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赔偿龚勇损失3477.6元,龚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百盛在履行了赔偿责任后,一旦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百盛可直接就相应款项向冒用信用卡的人主张清偿。
对此判决,龚勇表示不再上诉。而商场方面的态度尚不明朗。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在成熟的银行卡市场,持卡人应该是零风险的。显然,国内离这个理想状态还很远。记者在龚勇案发前后的调查中发现,长沙多家商场刷信用卡不看签名。
家住长沙市书院路的张先生在某商店凭信用卡消费时,收银台工作人员对他的签字笔迹没有认真审核。张先生提醒该收银员应看看签名,对方反问:“卡在你身上,怎么不是你的呢?”令其大跌眼镜。
在另一个超市,他发现收银员同样不比对笔迹。对他的疑问,收银员有些吃惊:“还要比对笔迹?这怎么看得出来?”
“不管你的签名像不像,他们(商家)都照收不误,这还有什么安全感?”张先生对于一些商家的工作态度提出了质疑和不满。
“网络钓鱼”威胁电子货币
长沙某大商场负责人表示,虽然提供有效签名是国际惯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隐藏着不小的风险。如果每个信用卡都要审核,工作效率会打折扣,签名字迹也随消费者的心情而发生变化,这样就给实际操作带来了麻烦。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信用卡中心客服部李经理则认为,龚勇和商场都有责任,龚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卡,而商场则在笔迹审核方面有一定的责任。
他说,在安全保障方面,签名消费整体来说还是不如密码消费安全,但只要消费单位的收银员能认真审核,安全系数还是很大的。
据悉,信用卡被盗刷而引发的安全危机一直是这些年来争议的焦点,仅凭一个签名来判断持卡人身份的合法性也一直受到质疑。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信用卡被盗刷”,搜索出的相关网页高达44万多页。电子货币时代的安全漏洞问题,已成为持卡人方便快捷背后的副产品。
根据中国银联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已发行各类银行卡近10亿张,其中仅信用卡就有5000多万张。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说,除了常规的安全漏洞之外,很多网络诈骗集团开始出现,他们利用假冒金融机构的网站或者木马程序盗取网友的金融资料,然后骗取钱财。
近一两年来,相继出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银联的假冒网站。骗子们欺骗用户登录假冒网站,诱使用户输入信用卡或网上银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盗取相关资料之后,转账盗款,用受害者账户网上购物或是制作假卡作案。
这些诈骗的突出特点是,从受害用户访问假网站到泄露重要信息到损失钱财,整个过程一般很短。这些作案被称为“网络钓鱼”。
花样众多且层出不穷的骗局不断考验着持卡人和并非十分牢靠的保障机制。
照片:2005年4月,郑州一消费者李女士丢失的两张信用卡,被人拾去后,在1小时之内刷掉4万多元。李女士在用另一张广发信用卡做测试中发现,刷卡时的签名明显不符,但依然消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