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曾震惊全国,造成数百万台电脑瘫痪的电脑病毒“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在湖北仙桃人民法院刑庭受审。被告人李俊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王磊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被告人张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雷磊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网络公司最关注审判
24日上午,记者从仙桃人民法院办公室了解到,由于此案备受关注,仙桃人民法院迎来了该院最火爆的一次庭审场面:刑庭全部坐满,没有拿到旁听证的也在庭外等候。
记者了解到,当日庭审有多家网络公司申请旁听,“由于是公开审理,我们一般都会准许进入旁听,这些网络公司的进入也不例外。”李俊到底该判什么罪,可能只有那些“业内人士”最关心。
小小病毒波及全国
从2006年11月到今年3月,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多个省市的计算机用户遭受电脑病毒的感染,数百万用户电脑被病毒破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后发现被感染的电脑屏幕上,会出现一排排熊猫图案,熊猫们持香作揖。中毒的计算机一般会运行速度下降,出现蓝屏、频繁重启,系统硬盘等数据文件也被破坏,由于备份文件被破坏,不能及时恢复,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传播,被称为“2006年十大计算机病毒之首”,在病毒的肆虐下,许多互联网、局域网、网吧也遭到重创。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李俊共获利 14.5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2月4日、5日、7日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雷磊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李俊、王磊、张顺归案后退出所得全部赃款。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四名被告各获其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俊、雷磊故意制造计算机病毒,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了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被告人李俊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磊、张顺、雷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本案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两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对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