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聊天工具如QQ、MSN,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联系工具已经为大众所熟悉。那么,网络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打官司的法律证据呢?昨日,合肥市的黄女士打进本报帮办热线咨询了这个问题。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喜欢在QQ上与网友聊天,并且常常到外面和朋友见面。见面时,丈夫多数情况下都把手机关掉。黄女士怀疑丈夫是否在网上有外遇,但是却苦于一直没有证据证明。
因此,黄女士开始留意丈夫的聊天记录,并把她丈夫的聊天记录打印出来,如果丈夫真的出轨,她就准备用这些记录当作证据使用。
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提出咨询,他在借钱给其他人后,不小心把当时的借条弄丢了。但是,他们两人曾经在QQ聊天中提到借钱一事,现在他已经把这份聊天记录打印了下来,想咨询律师这份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吴定兵律师认为, 根据目前的法律角度,证据主要包括证人证言、书面证据、视听资料证据,而网上聊天记录,比如QQ聊天记录不属于这几类。作为一种新事物,QQ聊天记录在各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在法律上,目前对此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
对于借条丢失,能否用网上聊天记录充当证据的问题,吴律师强调,QQ等网络聊天记录充其量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如果想用网络聊天记录单独作为证据则不行,因为QQ、MSN等网络聊天工具的使用对象不确定,执法人员很难判断究竟为具体哪个人哪个时段说的,因此如果作为单独证据则不能证明问题。黄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和以上那位大学生反映的问题一样,如果仅仅只能提供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则在法律上很难充分证明所反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