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自己的计算机越来越慢了,打开网页竟然也需要等老半天。我以为是中毒了,所以赶紧把正版的瑞星升级到了最新,把整个磁盘从头到尾扫描了一遍,确实有病毒。清除病毒,重启机器,可还是没见起色。时不时的还是有不知名的窗口弹出,自己的QQ竟然在遥远的四川成都被人登陆了。我的天,原来自己的机子中的是木马。赶紧下载了超级巡警,总算把木马清除了。可没几天,木马又出现了,据说是木马变种。这让笔者想起原来那怎么也卸载不了的流氓软件,可这木马似乎比流氓软件更可怕。
如果说原来的流氓软件是互联网上的小混混,这些木马则是江湖大佬。小混混做事不过是欺行霸市,我就欺负你了,爱咋咋地,倒是很有些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味道,而这些木马则更像黑夜里的幽灵,不知不觉中,你就闯进了你的家门。你的游戏账号,网银密码,隐私资料统统暴露无疑。我们的机器看似穿着杀毒软件的衣裳,可人家早就窥见了你的裸体,你竟然还不知道。你说可怕不可怕。
如果说以前我对“黑客”“红客”还有些许的羡慕,现在则对他们有些恨之入骨。因为他们凭借着技术上的优势,把我们普通用户当成了肉鸡,当成了傻子。他们肆无忌惮地闯进我们的电脑,然后大肆掠夺之后扬长而去,而我们呢,竟然毫无知觉。 2007年“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据称被抓时已经获利千万。即使被判入狱,仍有多家公司许以百万年薪,其中猫腻可想而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流氓软件走了,黑色木马来了,而且大有兴风作浪之势。最新的数据显示,在2007年全年截获的病毒样本中,木马和后门程序占到了84.5%,每年因盗号木马引起的网上资产失窃的金额更是超过了 10亿人民币。据国际数据公司发布的数据,全球网上失窃资产规模已经猛增10亿美元,相当于4个北京奥运“鸟巢”。从制造、传播到盗窃账户、第三方平台销赃、洗钱,目前木马病毒领域已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的网上黑色产业链。
那些木马制造者,非法企业是获利了,可我们用户呢,一次次经受密码丢失的痛苦,一次次经历丢失个人信息的痛苦,一次次地重装系统。而与木马制造者、传播者的疯狂获利相比,现阶段传播木马的风险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木马程序没有被法律界定;传播木马的行为在分析电子证据方面需要消耗较大的侦查成本、侦查时间和取证难度。
病毒是可怕的,可他只是给我们的计算机添点小麻烦。而木马呢,则像是一个幽灵,窥见我们的隐私,盗取我们的网络财产。所以我们需要来一次网上扫黑行动。一方面网络监管部门对木马危害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完善相关立法。这不仅要有对木马制造、传播者行为危害程度大小,犯罪与否的界定,还要有对于个人网上信息安全、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技术部门要加强对木马技术层面的研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千万不能因为技术的原因对木马危害取证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公安部门应该对这黑色产业进行调查取证,严厉打击制造木马、传播木马,侵犯他人隐私,侵吞他人财产的行为;而对于我们普通用户呢?在下载安装防木马软件的同时,一定不要去浏览那些不健康,或者带有诱惑性信息的网页,不要忘了,“艳照门”事件中,每一张照片的背后都有着木马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