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员证实,已经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多家全球性软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在笔者看来,这种举措非常有必要,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因为这样的反垄断调查,不仅是在维护合理的商业秩序,更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
一个国家的秘密不仅表现在军事上,也会表现在商业和其他方面,这些秘密由于使用软件不当而外泄,同样会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一般性地采购和使用外国软件产品,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安全问题。但软件毕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它可能被制造者或是黑客异地控制。
应对黑客需要加强技术防御,而应对制造者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泄密问题,似乎更困难,这就是人们对微软和芯片的“后门”问题颇为关注的原因。“后门”往往会造成信息泄露,使软件使用者无密可保,而软件生产者及所在国家可一览无余地窥探软件使用者的一切秘密。
也因为软件及使用软件的产品可以实施“遥控”,许多国家对电脑和软件的非民用使用,都有严格的安全标准,在关键性的国防和政府核心部门,并不轻易采购和使用外国的软件及硬件产品。2005年中国电脑商联想兼并IBM硬件事业部,联想在准备向美国国务院供应在美国生产的IBM电脑时,美中经济安全调查委员会对该笔交易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并向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提出调查要求。随后,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要求美国国务院对此做出解释。而美国国务院马上决定,将所采购的联想电脑只用于非保密的系统,并对所采购的电脑系统进行更严格的审查。采取这些措施的理由就是,使用外国电脑可能会危害美国国家安全。
美国的做法和经验未尝不值得中国借鉴。如今,美国微软软件在中国已打败多个竞争者,中国的各级政府、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都普遍成为微软软件的用户。这种局面的形成,与微软软件的“先进”性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中国在反垄断的法律和执行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试想一下,如果外国软件垄断了中国政府部门、军队等各个领域,中国的国家安全还会有充足保证吗?
1982年马岛战争中,阿根廷从法国进口的“飞鱼”导弹曾重创英国军舰,后来,法国向英国 “泄露”了“飞鱼”导弹的技术参数,阿根廷的那些法制“飞鱼”导弹因此变得一钱不值!而为中国广大用户所熟悉的微软公司,实际上与美国国防部和情报部门也存在着密切合作关系。不久前,美国国防部组织的一次情报演习,微软公司和另一家知名网络搜索公司谷歌都是参与者。
此外,电脑软件是更新和淘汰非常迅速的事物,一套软件系统,长则两三年,短则几个月就会更新换代,这也意味着软件使用者不得不高价购买新开发的软件产品,意味着国家财富的流失。
应该说,不仅在涉及国防的部门,就是在一些政府部门,外来软件也不应当是想用就随便可以用的,应当有一整套完善的机制,来管理外来软件的应用。特别是对于一些关键部门,还要有严格的检查制度。有些软件,我们没有开发出来,不得不用外来的,就需要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做严格检查;有些软件,国内的可以用,或者比外来的更好,就应当在机制上确保优先选择这些国内的软件,而不鼓励使用外来的软件。在重点软件开发方面,国家要对国内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长期扶植这些软件的开发,对中国自主发展软件、建立创新型企业也是一个支持。总之,软件的应用与开发关系到国家竞争力的提升,也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应当有一个长远的战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