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谭超,通讯员张开仕、李琼报道:近年随着互联网购物平台的不断发展,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急速增多,然而,质量问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水涨船高。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2013年该会受理的来自包括京东商城、淘宝、天猫、唯品会、苏宁易购、梦芭莎等购物网站的网购类投诉高达8674宗,同比增长60.69%,今年前8个月的网购投诉已达到5027宗。
广州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的《广州市网络购物消费调查报告》还显示,遇到过网购欺诈问题的消费者比例仍高达13.8%,7成网购者担心个人信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
72.5%
网购多因节省时间
虽然网购平台众多,但广州市消委会调查结果显示,今年前8个月,针对C2C(个人对个人)形式的购物网站,消费者光顾最多的还是“淘宝网”,中选率达87.7%。而针对B2C(商家对个人)形式的购物网站,消费者光顾最多的则是“京东商城” ,中选率达到61.3%,“天猫(淘宝商城)”紧随其后中选率达到59.8%。其后依次分别是“当当网”、“一号店”、“卓越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电器网上商城”以及“梦巴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消费者消费日趋理性,调查结果显示买便宜货不再是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的头号原因。72.5%的受访消费者表示,网购的首要原因是“节省购物时间”。
43.0%
不满物流送货时间
广州市消委会指出,有31.6%的消费者对物流配送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而评价“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合计比例为2.7%。在调查中,消委会对持“一般”和“不满意”态度的消费者进一步询问发现,提及对“送货时间”和“配送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的比例最高,分别有43.0%和39.0%。
消费者黄先生于2012年1月3日在京东商城买了两个美的电饭煲,共438元。黄先生通过订单编号查询发现,该商品1月5日已到广州,但到了1月7日,京东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了订单。黄先生随后要求京东尽快送货上门却难获回复。经消委会调解处理后,黄先生最终才收到货。
13.8%
网络欺诈比例仍高
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曾在他的CEO卸任大会上动情地表示,“每天2400万笔淘宝的交易,意味着在中国有2400万个信任在流转着。”然而,广州市消委会调查却发现,遇到过网购欺诈问题的消费者比例仍高达13.8%。
据了解,在这些消费者中,遇到的网购欺诈问题主要包括“商品信息不符”(50.0%)、“卖方信息虚假(信誉、厂家名称等)”(32.0%)、“发布信息但不能提供相应商品”(27.0%)、“卖方提供的服务承诺不兑现”(22.0%)、“买方付款后卖家拒不发货”(21.0%)、“要求直接汇款至卖家银行账号”(7.0%)以及“让消费者预交定金或押金”(6.0%)等。
72.7%
担心个人信息遭泄露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购过程中遇到过霸王条款问题的消费者比例也有15.3%。在这些消费者中,遇到的霸王条款主要包括“产品说明与实物不符但不给退货”(54.0%)、“签收前不验货,货物损坏由买家负责”(41.0%)、“退款只能退到网站注册账户并非现金退款”(24.0%)等。
消委会在调查中发现,72.7%的消费者表示担心网购中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这一数据反映出当下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监管方面存在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