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远昌系深圳市无业人员,大专文化,2003年开始自学网络“黑客”技术,曾被网民称为“中国十大黑客”之一。去年6月,廖远昌获得了一种“木马程序”,可以下载他人在某银行网上银行的账号和密码,遂产生从网上银行窃取他人资金的企图。同时,廖远昌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株洲无业人员唐进。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共同犯罪。
受到廖远昌指使,唐进用假名“宾春乐”在湘潭开了一个假账户,又纠集祁东无业人员王文斌用同样方式在湘潭、株洲开户。此后,廖远昌用“木马程序”将他人的银行资金窃取,再转至唐、王已开具的账户上,由唐进在株洲取出现款。据查,去年8月至12月间,廖远昌等人共同盗窃储户资金共计126000元,受害储户达15名,遍及安徽、甘肃、天津等10余个省市。
另据查明,共同犯罪后,廖远昌分得赃款74800元,唐进分得51200元。被告人王文斌多次陪唐进取钱、打掩护,未分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