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家医院的网络技术人员翁某利用黑客技术,盗走3名网上银行用户的银行账号、密码及证书,然后轻松转走账户里的59.7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鹿城法院开庭审理。
用黑客技术控制别人的电脑
今年31岁的福建人翁某平时喜欢钻研网络技术,以入侵网站控制网站服务器为荣。翁某在被抓获后交代,被他入侵的网站有很多,其中大型网站有三个:温州气象网、浙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信息网和湖北卫生网。
去年11月间,翁某将一种名叫“灰鸽子”的木马程序进行改良后,植入被他控制的几家网站。只要有人用IE访问这几家网站,翁某就可以远程控制这些电脑。
安装好木马后,翁某再把一种截取密码的程序安装到这些中了木马的电脑中。只要电脑主人使用网络银行交易,他的账号、密码及证书就会被发送到翁某的邮箱里。
黑客负责转账,同伙负责取款
翁某用这种方法取得了林某等三人的网络银行账号、密码及证书。去年12月,他找了许某、徐某等3人入伙。四人进行分工,由翁某负责转账,许某等三人负责取款。之后,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30张伪造用户名的银行卡。
12月8日,翁某通过网络从林某的农行账户中转走35万元,然后打入事先准备好的账户中。随后徐某等人去银行ATM机上取款。不过幸好林某发现及时,马上报案,银行冻结了翁某他们的假账户。所以翁某他们没有提走钱。
12月19日,翁某又从杨某、黄某的银行账户中转走24.7万,存入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账户中。然后,他们先后在多家银行ATM机上取走其中3.55万元。
12月20日,我市警方在网上找到线索,在翁某工作的医院里将翁某抓捕归案。
还帮供职医院盗发医疗短信
检察机关还指控翁某在去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盗取了浙江省舟山市气象台的联通短信决策服务发送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发送他们医院的医疗广告信息61087条,价值8285.75元。
对此,翁某在庭审上说:“单位不知道也没有付钱给我,我认为企业效益就等于个人效益。”
盗窃金额认定有争议
公诉人认为,翁某等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不过在盗窃金额的认定上,双方起了争议。
翁某的辩护人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周春华律师称,虽然翁某等通过网络盗窃失主账户里的款项总共达59.7万元,但实际提取的现金只有3.55万元。所以他认为除了这3.55万元之外,其余款项均应属未能得逞,应作未遂处理。
而公诉人认为,行为人进入失主的电脑然后划账就是实施盗窃,因此只要被告人完成转帐就认定既遂。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之后另定时间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