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涉案被告分别以盗窃罪获2年和1年6个月有期徒刑
用市话通拨打声讯电话购买Q币、U币和游戏点卡后停机,再通过网站出售获利。日前,南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以此方式非法牟利半年的林某和李某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
2005年10月,林某和李某得知用市话通拨打声讯台会产生通话费与声讯费两种费用。其中,通话费是由电信公司实时扣除的,但声讯费却要滞后收取。自以为聪明的林某想出了一条“发家之路”。在没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他大量购买市话通手机。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湾下村三巷四号604房的住处,李某负责拨打声讯电话,购买大量Q币、U币和游戏点卡。通话费用完电话停机后,李某再换号码继续疯狂拨打声讯电话。
而林某则在互联网淘宝网站上,以“Linyihong6688”的用户名低价卖掉非法获得的Q币、U币和游戏点卡,从中牟利。几个月后,电信公司发现进行结算时始终无法从林某的账户上扣到声讯费,也联系不到林某,于是报案。2006年4月17日,公安机关在林某、李某的住处将二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林某、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