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有华 通讯员 唐春梅 钟莹莹) 记者昨日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谭某等7名被告人利用网络技术窃取网上银行客户资料盗窃存款一案经该院一审后,已于近日二审终结,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谭某、梁×鹏、黄×风、黄×俊、曾×航、蔡某、骆某7人均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彼此通过互联网QQ相识。去年1月,黄×俊通过QQ发给梁×鹏一个“香港某集团”的网址,告知梁×鹏内有许多网上银行客户资料,要求梁入侵该网站,下载数据库资料,想办法将别人的银行存款拿出来。梁×鹏由此发现了该网站的漏洞,破坏了该网站的服务器,并上传某病毒程序下载了该网站数据库,取得了上万个网上银行客户的资料,然后与黄×俊两人通过QQ分别将客户资料提供给谭某、蔡某、骆某、黄×风、曾×航等人密谋盗窃。
7人主要通过远程操控他人电脑在网上转账,或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信用卡取款的方法盗取存款。7人共作案9次盗得他人存款85万多元。其中,谭某盗窃2次,盗得人民币258079元;梁×鹏盗窃2次,盗得人民币192079元;黄×风盗窃1次,盗得人民币134000元;黄×俊盗窃1次,盗得人民币125000元;曾×航盗窃1次,盗得人民币134000元;蔡某盗窃1次,盗得人民币5000元;骆某盗窃1次,盗得人民币5000元。持卡人发现账户上资金被他人转走,当即报案。经公安侦查,上述7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二审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警方提示
勿在公用电脑暴露账号
公安部门提醒说,该案暴露了现今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传统银行的信息保护的薄弱。为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网上银行和传统银行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增加防御系统。同时,网上银行用户也应在安全地方使用账号,例如不要在网吧或公用电脑操作,尽可能在固定电脑上操作并使用银行证书,以防止个人资料和密码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