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读者于小姐通过MSN告知记者,她参加了倩碧化妆品的试用申请活动,但在网页上填好信息后发现,该网页与倩碧化妆品官方网站的网址不符,仔细查看之下,于小姐发现了不少漏洞。“当初是朋友转贴给我,既然是免费申请,所以我也想试试看,但填好信息,准备提交时发现这家网站很有问题。” 于小姐说。倩碧官方主页的网址和这个申请表格的网址根本对不上,而且在官方主页上根本没有这次活动的介绍,感觉这就是一个骗人的网页,网络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与我持同样观点的网友不在少数,我猜想这家肯定是假网站,目的就是搜集我们的个人信息。”
点击进入于小姐提供申请试用装的网站链接(http://bbs.rayli.com.cn/showtopic.aspx?topicid=50533213&onlyauthor=1)记者发现该网站网页无法打开,二次刷新后才能正常进入,最让记者疑惑的是申请表要求申请人填写密码,而且并未说清密码有何用处。按照常理,一般申请表只需写明个人地址,电话即可,而该申请表所要求的格式非常详细,包括密码、密码问题、EMAIL地址……在网页右侧的“温馨提示”中记者看到,该活动由一家名为爱可丽(上海)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承办。记者在网络并未搜索到该公司的信息。但网络上针对该公司此次活动的质疑声却不少,一位网友在瑞丽女性网发贴表示:“该网站简陋不说,一开始将活动地址:[url]http://www.kingnu.cn/b/UserReg1.asp[/url]改成[url]www.kingnu.cn[/url]是进去什么管理员页面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具体的网站。在有人质疑后,该网站域名由www.kingnu.cn进入后开始直接转入倩碧中国的主页(作贼心虚?)百度了一下,上海爱可丽设计服装有限公司,北京爱可丽美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是没有爱可丽(上海)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十分可疑。致电倩碧公司,答复无此活动还说倩碧大陆总代理是怡佳美容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而不是什么爱可丽,他还说有可能是钓鱼网站,让我不要轻易相信,上工信部查该网站,提示您所查询的信息在备案库中不存在!”
记者在致电倩碧港汇专柜后证明了网友的观点,接电话的一位小姐明确表示:他们的试用活动一般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老用户,基本不会在网络上进行试用活动。至此,该假冒网站原形毕露。
近期网络上类似的免费试用活动比较频繁,比如记者收到的所谓财富杂志的赠阅链接(http://www.caifu.com.hk/MSN/MSN.htm)。该链接后缀加上了MSN,企图通过MSN增加可信度,并且打出了免费赠阅财富中文版的旗号,而申请表格的内容异常详细,甚至包括申请人目前所在公司的基本情况。但记者查阅后发现,财富官方网站的真实链应为www.fortunechina.com,而不是www.caifu.com.hk。最为关键的是,该网站没有任何备案信息,必是假网站无疑。事实上,网络上掉入“试用”骗局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白领人士。一位有过类似经历的外企白领张小姐坦言,之所以会上当就是因为贪小便宜。“如果不贪小,估计也不会上当了,我在网络上参加过三次试用活动,但没有一次成功,后来身边的朋友告诉我才知道上当了。但是那些个人信息都已经泄露了,无法挽回。说到底,还是不能贪小便宜,否则很容易吃大亏。另外,现在的人也太狡猾了,竟然通过这种方法搜集信息,怎么就没人管管呢?”
张小姐已经吸取了教训,不会再次上当。但仍有众多的“张小姐们”每天仍然主动的泄露着自己的隐私,除了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试用骗局外,相关法律对类似的行为和个人隐私有何约束和保护?
“用欺诈的方法搜集信息,再将用户的信息当做商品贩卖,从法律上来讲,这构成民事侵权,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汇业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表示,随着网络的发展,个人基本信息很容易被他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应当考虑制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惩贩卖他人基本信息来谋利的行为。对传播者和纵容者除了必要的经济处罚,还应该有行政和刑事上的惩处。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已经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制定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的提案,但至今尚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而且现有法律对个人隐私尚没有明确界定,“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关系模糊不清。法律的缺位和不明确,客观上助长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频发,并且引发了越来越突出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而大量个人信息在自己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来回买卖、广为人知,将会使公众陷于“被监视状态”而变得越来越不安全。如何彻查批量信息传递的渠道,掐断传播路径,并且藉此尽早将个人信息的保护清晰地纳入法律范围,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口头上的“严禁买卖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