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1日上午,网易计算机系统公司法务专员蒋某向海淀警方报案,从去年8月18日至10月8日,该公司位于海淀区网通公司机房服务器内的网易一卡通虚拟游戏点卡密码被人盗走,被盗点卡都是面值10元的,总价值高达150余万元。案发后,网易公司将尚未充值使用的近7万张点卡做了屏蔽处理。
根据网通与网易的协议,网通ADSL用户将带宽由512K升级至1M后,每月每个账号可获得价值10元的网易100点卡。网通ADSL用户在网通宽带门户网站上输入账号和密码,网易验证后向用户提供的邮箱地址发送卡号和相应的密码。
警方调查发现,涉嫌盗取点卡的ADSL账号有200余个、邮箱60余个,不少点卡密码已被人在淘宝网虚拟店铺内出售。侦查员赶赴位于杭州的淘宝网络公司,找到两名在淘宝网上销售过被盗的网易游戏点卡的男子。这两人冒名在淘宝网注册后开设店铺卖游戏点卡,货都是从淘宝网上网名叫“lfxqpjs”的福建泉州人潘某手中买来的。
在泉州,潘某向侦查员交待,点卡是他去年9月底以低价从别处大量买进的。潘某的网上交易记录显示,卖家是北京的臧某和丁某。2005年12月4日晚,臧某和丁某在丰台区和朝阳区分别被抓获,警方同时起获了存有赃款的存折、银行卡及用赃款购买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奥拓车。
据交代,2005年9月初,臧某发现网通公司每月赠送的游戏点卡存在漏洞,便与丁某利用软件多次盗取他人账号,并用其中一账号多次盗取网易游戏点卡。9月初至10月7日一个多月内,两人共盗取游戏点卡共计7万余张。得手后,两人在网上低价销售共获得赃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