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漏洞虚充1200余万元话费
重庆一男子犯盗窃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沈义 彭静
本报讯 (记者沈义 通讯员彭静) 利用系统漏洞,在半月内非法充话费1200余万元,给移动公司造成实际损失30万余元。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黄鑫有期徒刑五年,退赔30万余元,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黄鑫从2006年开始在淘宝网上经营SIM卡及话费充值业务。2011年9月底,黄鑫在移动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业务操作时,无意中发现移动公司官网上的“家庭账户”业务存在系统漏洞,即话费在“户主”与“家庭账户”之间相互转账,会使话费成倍增加。黄鑫遂利用此漏洞,进行重复转账操作,使其持有的SIM卡中话费虚增1210万余元。黄鑫将其中41万余元话费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到接收话费的手机号码,并经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资金或现金交易等方式,卖给罗某、朱某、吴某、梁某等人。
2011年10月中旬,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发现有人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系统恶意套取话费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31日,公安机关将黄鑫抓获,并在其家中扣押了270张SIM卡,移动公司冻结了其中的118张SIM卡中的话费1167万余元,又冻结了黄鑫销售给罗某、朱某等人的SIM卡中的话费共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发现的系统漏洞,非法使其持有的手机卡话费成倍增加,并将虚增的手机卡话费销售给他人,造成移动公司电信资费实际损失共计3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