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互联网被一个名为“敲诈者”的病毒颇为折腾了一番。山东某公司财务部电脑感染了“敲诈者”,导致财务报表莫名失踪,用户不得已紧急飞往北京寻求数据恢复。广州某从事鞋业国际贸易的网友因感染该病毒,导致一笔巨额外贸订单丢失,白白损失数十万元。而唐山某银行的用户也因为感染了敲诈者,导致单位工资报表被隐藏,一时难以恢复。“敲诈者”病毒可谓作恶多端,一时网上人人喊打,被病毒侵害丢失巨额外贸订单的网友“大叔”甚至极端地在网上发帖,称要悬赏十万严惩名为 “欧阳俊曦”的病毒作者。
据国内率先截获“敲诈者”病毒的江民科技反病毒工程师介绍,仅江民反病毒中心已接到110余例用户中毒求助报告,而全国估计至少有数千人感染该病毒,目前该反病毒中心已截获该病毒的7个变种。新华社6月19日报道,经过病毒留下的线索和技术分析,江民反病毒工程师锁定了一网名为“俊曦”的人,怀疑此人即为“敲诈者”病毒的作者。据“俊曦”在MSN上留言,他传播病毒不过是为了“买点面包充饥”。“俊曦”自称是有着二十年编程经验的程序员,以前沉溺于技术赚钱不多得不到周围人承认,现在感觉“经常用左腿走路累,突然换右脚感觉快多了”,暗示编写程序不如编写病毒赚钱。他还透露将掀起“更大的风暴”。另据介绍,病毒作者还透露“敲诈者”病毒是2006年6月6日制作完成并传播的,而这一天恰好是西方国家的魔鬼日,病毒作者对此颇为自得,自称事前并无预谋,如此巧合“似有神助”。
俊曦是谁?
据熟悉江民反病毒中心的人士透露,截获“敲诈者”病毒的工程师与网名为“俊曦”的人在MSN上对话后,心情十分沉重。从对方透露的情况分析,该病毒作者以前应该是一位有着一定编程经验的程序员,然而由于一直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舞台,得不到社会和周围人的承认,他编写病毒是为了证实凭自己的技术水平可以赚钱,“不用被周围的人说我不现实”。然而,同样是编写程序,编写计算机病毒却与编写应用软件有着本质不同,编写和传播计算机病毒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编写象“敲诈者”这样通过恶意隐藏电脑数据而勒索别人钱财,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款。
俊曦是谁?他为什么会从一名程序员蜕变为一名令人不耻的网络“绑匪”?有好事者已经开展了网上侦察活动。网友根据病毒在发作时留下的信息,认为 “俊曦”也就是“欧阳俊曦”,而根据其留下的手机号码所属地分析,黑客活动范围应该是在广州。病毒的一个变种发作时会弹出一个“新曦数据库”软件界面,而新曦数据库网站(http://www.sunhay.com)也在传播“敲诈者”病毒新变种,那么,病毒作者“俊曦”会不会就是新曦数据库的作者?原本一个很有前途的数据库程序员为什么会转身编写病毒?
扭曲的心理,陈盈豪第二
事实上,俊曦在与反病毒工程师交流时,也袒露了自己的心理历程和施毒动机。他以前沉溺于技术赚钱不多,得不到周围人承认,于是想通过一种捷径迅速致富从而获得别人尊重。他还透露将掀起“更大的风暴”。果然,6月23日,江民反病毒专家在截获了该病毒的7个变种之后,惊诧地发现病毒源代码被人发布到网上,而发帖者的IP再一次指向广州。是否黑客再次露面实施其更大的风暴计划?江民反病毒专家分析,这很有可能是病毒作者“俊曦”所为,一场更大的阴谋正在酝酿。因为只要源代码在网上公开,任何稍有一点编程基础的人都可以轻易编写出成千上万种病毒出来,其险恶用心,比CIH炮制者陈盈豪有过之而无不及。
专家分析,“敲诈者”病毒作者在长期得不到社会承认后心理极度扭曲,转而开始报复社会,以此证明他的技术能力并期待给自己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对于病毒作者的心理转变,我国计算机反病毒第一人、北京江民科技董事长、北京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王江民先生认为,事实上编写程序本身就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从事程序员工作本身就意味着要忍受寂寞和诱惑,如果因为一时得不到承认转而走向反面,这说明他本身就不适合做这个职业。作为合格的程序员,一定要明确的是非判别能力,千万不能图一时之快而去触碰法律这根高压线。
黑客一叶障目,挑衅国家法制
编写计算机病毒本身就是法律不容许的事情,而通过计算机病毒去敲诈钱财,又触犯了《刑法》。黑客为何如此胆大,公然向我国法律法规发起挑战?显然,病毒作者认为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给他提供了最好庇护场所,然而黑客显然是在一叶障目。目前,仅网友就已经从网上找出其众多珠丝马迹,黑客显然藏身广州地区,而从其平常在论帖上发布的帖子透露的信息,其与新曦数据库关系必然存在联系。网络是虚拟的,同时又是现实的,只要在网上留下一丝痕迹,都有可能找到你的行踪。而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监管力度的加强,象病毒作者这样以前经常出入各大专业论坛发帖灌水的人,很难保证自己不留下一点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找到其真人并不是什么难事。
法不容情,敲诈者将面临法律严惩
尽管“敲诈者”病毒作者从一名很有发展前途的程序员走上“黑客”这条歧途令人感到惋惜,然而,病毒给众多受害者带来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却是难以挽回的,受害者在网上一致要求应当严惩病毒作者。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以往由于法律依据和审判经验不足,许多黑客传播病毒案往往无法立案或是不了了之,至多进行治安处罚,很少有黑客因为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而受到刑事责任的。然而,目前我国对于重大病毒制造和传播者已经有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2006年5月9日,因制造和传播“证券大盗”病毒,盗买、盗卖网民股票价值1141.9万元,病毒作者张勇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处无期徒刑,从犯王浩、邹亮分别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而在 2004年猖獗一时的“网银大盗”作者贺斌、贺科和余钢三人也被公安部门及时抓捕归案,可见,制造和传播病毒已经远远不是治安处罚和罚点款了事的小事情。据悉,针对“敲诈者”病毒,公安机关已经开始介入调查,病毒作者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