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和网络犯罪案件、电子商务纠纷层出不穷,以电子形式存在、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磁信息即电子数据证据,正逐步成为司法刑事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依据。例如,在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活动、商业机密信息的窃取和破坏、计算机欺诈、对政府或金融网站的破坏等刑侦案件中,其取证工作均需要提取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加密、篡改或人为破坏的文件、电子邮件中提取证据,来当作法庭上的诉讼凭证。正是这种极强的专业技术性,使得电子数据有别于传统的物证和取证过程,对司法和计算机科学领域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应运而生。该鉴定中心副主任叶红女士表示,鉴定中心的鉴定工作主要是鉴定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光盘、MP3播放器等各种存储介质中,是否存有涉案或者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信息,通过电子数据鉴定,不仅可以提高对电子数据鉴定的准确性,而且还可以对一些遭到恶意破坏的数据进行修复,为司法机关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证据。
法学家霍宪丹认为,国家信息中心此时启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为司法取证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这标志着司法部门在处理涉及到电子证据的相关案件时,有了更明确和规范的取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