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兰州市一批“虚拟警察”在互联网上正式公开亮相。这些“虚拟警察”将执行网上巡逻和接、处警任务,开展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打击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兰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副处长王巍介绍,兰州警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首先在兰州20家具有影响力的网站主页下端位置设立了报警岗亭,在10家具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的论坛主页上设立“虚拟警察”图标(报警岗亭有“兰州网警”字样,虚拟警察是警察卡通形象),实行24小时网上接、处警服务工作。
据介绍,网民可通过点击报警岗亭或“虚拟网警”与兰州市报警网站链接,也可直接登录报警网站报警,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警。在此基础上,“虚拟警察”年底前将在全市各主要网站论坛上岗执勤。
“虚拟警察”受理的案件范围主要有: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报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网页,提供赌博投注服务;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利用互联网发表、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等。
王巍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虽然是虚拟的,但其影响是现实的,网民在网络虚拟社会造成的现实危害必然要承担现实的后果。因此,网民在无需报警的情况下,不要随意点击报警浮动图标。对于报假案干扰“网络警察”正常工作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